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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07-10|来源: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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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途教育(www.jintujiaoyu.com)讯: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历史悠久,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医院,也是蚌埠市唯一的一所红十字医院。它始创于1925年,其前身为意大利在华开办的教会医院,名为“仁慈医院”。1994年被国家卫生部评为“二级甲等医院”,1996年被评为“国家级爱婴医院”,现为卫生部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50张,实际开放床位585张。现有在职职工901人,离退休43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6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12人。医院已在我市城南新区兴建一所占地188亩,1200张床位,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共同打造皖北地区、造福人民的区域医疗中心。为适应我院发展的人才需求,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招聘详情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020年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jw.bengbu.gov.cn/)、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bb2y.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考试事项将在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bb2y.com/)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者户籍所在地不限,年龄要求:公开招聘中年龄要求的“28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7月16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及以下,本科生在30周岁及以下,大专生在28周岁及以下。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年龄可以放宽2岁。

7、成熟人才岗位:

(1)、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初级职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中级职称,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高级职称,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30-7月2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于7月20日16:00之前随时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0日18:00前改报。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1日12:00前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 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将全部进入面试;学历要求为专科、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最低笔试分数线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将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成熟人才”岗位人员不设开考比例,也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7月30日上午10:00-8月1日上午9:00登录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inge360.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形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8月1日上午9: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专业不同,具体笔试内容有所区别,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科目详见《2020年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成熟人才”岗位不用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后,分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设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将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报名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成熟人才”岗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报考“硕士研究生”和“成熟人才”岗位的考生将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笔试当天下午。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医院官网。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和“成熟人才”岗位的考生面试将在笔试结束后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情况将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及录取办法

综合得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加分条件:

    1、5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SCI论文的,IF≥2分每篇加4分,IF<2分每篇加3分 ;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在中文核心及统计源核心期刊的论文,每篇加2分。

2、“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毕业生,其中:

    ①本科和研究生的任一学习经历为“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加2分;

②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加3分。

以上“双一流”大学及“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认定需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加2分。

  综合得分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得分相同,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各项分数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如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未办理好相关的辞职手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此次聘用形式为单位聘用,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能按时到岗者,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文件或考试合格证明需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未提供者,解除聘用合同。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医院研究决定后,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7128512(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7128312(监察室)

报名系统电话:0552-204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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