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途教育(www.jintujiaoyu.com)讯:2019年4月3日讯: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系黄山市市直公立非营利性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及司法鉴定等为一体的二级专科医院。医院开放床位400张。医院详细信息资讯欢迎登陆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ssey.com/)浏览了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核准,2019年度市第二人民医院使用28名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临床精神科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4 月11日以后出生”(不含),“40周岁以下"为“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28名紧缺专业临床精神科医师。详见附件《2019年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紧缺专业临床精神科医师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面试)加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自2019年4月2 日起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和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ngshan.gov.cn/)同步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15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于4月16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1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面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数据更新于4月14日17时停止。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黄山市人社局网站统一公布最终缴费人数。
(三)资格复审
紧缺专业临床精神科医师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6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数少于42人(含42人),专业测试(面试)分1个组进行;人数多于42人,根据实际情况按每组原则上不超过30人分成若干组,由考生面试前随机抽签确定面试组别(考场)。
紧缺专业临床精神科医师岗位专业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口表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看是否具备临床医师的基本条件。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高于65分(不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专业测试(面试)人数少于42人(含42人),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专业测试(面试)人数多于42人分组进行面试的,根据每组岗位招聘数在同组参加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每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体检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若分组面试的,在同组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复印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6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相关公告内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咨询:0559-259011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0559-2591905(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59-2355323(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